日前,深圳证券交易所总经理宋丽萍在法兰克福与德国证券交易所签署合作备忘录,双方计划在产品开发、交易平台、信息交换等方面展开一系列合作。适逢深交所筹备启动“创业板”之际,宋丽萍特别关注德交所相应板块发展的经验与教训,记者专门就此对她进行了采访。
宋丽萍介绍,在2000年全球IT行业发展高峰时期,德交所也曾设立“新市场”,专门吸收创业初期的IT企业上市。但随着网络泡沫破灭,很多IT企业市值巨幅缩水,该板块也被迫以关闭告终。随后在2005年,德交所又重新开设了一个“公开市场”板块,最近几年发展良好并迅速壮大。
她表示,德国成败两方面的经验教训对深交所设立创业板尤其宝贵。对于德交所“新市场”的失败,她总结除了全球网络泡沫破灭的大背景外,也有其内在原因,比如行业覆盖面过于狭窄,监管职能与定位不够清晰等。考察德国“公开市场”近几年成功运行的机制,她认为五个方面的经验值得我国筹备中的“创业板”市场加以借鉴。
首先,创业板市场的行业覆盖面不宜过窄。德国“公开市场”吸取“新市场”的教训,上市企业不仅包括IT企业,还包括传统行业以及新能源、新材料、生物科技企业,同时跳出德国,大力吸引中国、俄罗斯、东欧、中东等新兴经济体的企业上市。目前我国在德交所上市的11家企业中,就有7家选择在“公开市场”。
其次,积极开发投资新产品,在扩大行业、企业覆盖面的同时,不断扩大产品的覆盖面。德交所除进行创业公司股票的现货交易外,还推出期货交易、行业指数、地区指数、企业组合指数等众多新产品。这不仅有效提高了创业板市场的交易量,还对稳定整个板块起到了重要作用。
第三,发挥中介机构在创业板市场中的作用。德交所通过“合作伙伴”的形式,与证券公司、投资银行、咨询机构、会计法律机构等数十家机构紧密联系起来,发挥中介机构的辅助作用。
第四,建立创业板市场与主板市场之间的通道。目前在德交所“公开市场”上市交易的公司,在符合条件后可以向标准市场或高级市场等主板进行转板。这就为在“公开市场”交易的公司提供一个未来成长的机会,更利于吸引优秀的中小企业到“公开市场”进行运作。